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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审证——审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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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对象资格
持有96式(旧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B、N、P的,或者持有新版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1、A2、A3、B1、B2、N、P的,或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需进行一次驾驶健康检查。
其他机动车驾驶证审验,驾驶人按照换证工作程序,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等业务时实施审验
二、申办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持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明和县级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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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审证——逾期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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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按驾驶证有效期为准,驾驶员管理部门在办理驾驶证定期审验时不再签注审验记录。
在2004年5月1日前,持有96式(旧版)机动车驾驶证的正证有效期超过一年以上或者驾驶证审验有效期超过二次以上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失效,但正证有效期超过不满一年或者驾驶证审验超过有效期不满二次的,申请人可以按照驾驶证换证工作程序,由本人或代理人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换证。 |
| 在此,本网站特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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